飼料廠廢水異臭味治理方案
為貫徹落實和廣東省有關文件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大力推進我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綜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總量,切實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制訂了《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2014-2017年)》實施方案。
該方案的整治范圍包括煉油與石化、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合成纖維制造、表面涂裝、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電子元件制造、紡織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務業等13個重點行業。
1.各行業揮發有機揮發物分析
煉油與石化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烷烴(包括甲烷、乙烷、丙烷、丁烷等)、烯烴(乙烯、丙烯、丁二烯等)、炔烴(乙炔)、芳香烴類(苯、甲苯、二甲苯)、酚類、氯化物(氯乙烯、氯甲烷)、丙烯腈等有機化合物。
化學原料和化學品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芳香烴類(苯、甲苯、二甲苯)、酮類(丙酮、丁酮、甲基異丁基酮)、醇類(甲醇、乙醇、丁醇、乙二醇)、酚類、氯化物(氯甲烷、氯乙烷)、甲醛、有機胺(間苯二胺、乙二胺、二甲基苯胺)、酯類(甲苯二異氰酸酯、磷酸三甲酚酯)等有機化合物。
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業主要為逃逸出的有機溶劑,溶劑廢氣占原料藥有機廢氣排放總量的以上,有數十種之多,如甲醇、二氯甲烷、溶劑油、甲苯、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四氫呋喃等,按類別劃分有醇類、鹵代烴類、苯類、醚類、酮類、脂類、有機胺類等,按水中溶解度可分為水溶性和非水溶性溶劑廢氣,水溶性的有醇類、有機胺類等,非水溶性的有鹵代烴類、苯類等。
合成纖維制造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基乙酰胺(DMAc)、乙醛、乙二醇、三甘醇和紡絲油劑廢氣等有機化合物。
表面涂裝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芳香烴類(甲苯、二甲苯)、醇類(甲醇、丁醇、乙二醇、正丁醇)、酯類(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醇醚類(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丁醚)等有機化合物。
印刷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芳香烴類(甲苯、二甲苯)、酯類(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醇類(異丙醇、乙醇、丁醇、丙醇)、酮類(丁酮)等有機化合物。
制鞋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酯類(乙酸乙酯、乙酸甲酯、乙酸正丁酯、碳酸二甲酯)、酮類(丙酮、丁酮、環己酮)、烷烴(環己烷、甲基環己烷、甲基己烷、正辛烷、正戊烷)、芳香烴類(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乙烯)、氯化物(二氯甲烷、二氯乙烷)、萘等有機化合物。
家具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酯類(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酮類(環己酮)、烷烴(甲基環己烷、正戊烷)、芳香烴類(二甲苯、甲苯、乙苯)等有機化合物。
人造板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含甲醛等有機廢氣。
電子元件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含苯、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有機廢氣。
紡織印染行業VOCs的排放主要為醛、酮、烴、脂肪酸、醇、酯、內酯、雜環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其中芳香族化合物的含量較高。
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酯類(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酮類(丙酮、異丙酮)、烷烴(正十一烷)、芳香烴類(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二甲苯)、醇類(甲醇、丁醇)、醛類(甲醛、乙醛、丙烯醛)、萘等有機化合物。
2.揮發有機物的危害
VOC是指空氣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主要包括苯、苯系物等芳香類及一些脂肪。一般認為,正常的、非工業性的室內環境VOC濃度水平還不至于導致動物的腫瘤和癌癥。當VOC濃度為3.0~25mg/m3時,會產生刺激不適,與其他因素聯合作用時,可能出現頭痛;當VOC濃度大于25mg/m3時,除頭痛外,可能出現其他的神經毒性作用。目前研究表明,VOC能引起機體免疫水平失調,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出現頭暈、嗜睡、無力、胸悶等自覺癥狀;還可能影響消化系統,出現食欲不振、惡心等,嚴重時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出現變態反應等。